山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所关于印发《2017年全省卫生计生监督宣传工作方案》的通知

时间:2017-04-12 文章分类:通知公告
鲁卫监〔2017〕14号

 各市卫生计生监督机构、所各科室:

现将《2017年全省卫生计生监督宣传工作方案》印发给你们,请结合实际,认真贯彻落实。

 

 山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所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2017年3月31日

 

    (信息公开形式:主动公开)

 

抄送:省卫计委综合监督处、宣传处;各市卫计委

 

2017年全省卫生计生监督宣传工作方案

 

一、工作目标

2017年,紧紧围绕对标落实年和监督规范年,深入贯彻落实《2017年全省卫生计生综合监督工作要点》、《全省卫生计生综合监督规范年活动实施方案》和《2017年全省卫生计生宣传工作要点》精神,进一步强化宣传工作在卫生计生监督工作中的作用,为社会、民众和管理相对人提供卫生计生法律法规知识和卫生健康常识,全面宣传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成效,增强百姓维权意识和健康素养,提升卫生计生监督工作关注度,树立卫生计生监督执法良好形象。

二、主题活动

(一)全省卫生计生监督宣传周活动(4月22-28日)

1.主题:规范文明公正执法,护卫人民健康权益。

2.内容:监督执法成果展示;卫生计生法律法规宣传;典型案例曝光;举报投诉电话和网络举报平台公示。

3.方式:活动方案由省卫生计生委单独印发。

(二)《中医药法》专题宣传(全年)

1.主题:为中医药服务保驾护航。

2.内容:《中医药法》中的中医药服务、法律责任等内容,中医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关法律责任,如何选择合法的中医医疗机构和卫生技术人员,群众就医风险防范知识等。

3.方式:常规宣传与现场集中宣传相结合。4至6月份,开展普法常规宣传。10月22日(世界传统医药日),在广场或人员集中场所开展现场宣传,强化宣传效果。

(三)医疗美容监督专题宣传(4-5月份)

1.主题:不要把您的容貌交给无证行医。

2.内容:医疗美容监督法律法规,如何鉴别医疗美容与生活美容,非法医疗美容的危害等。

3.方式:常规宣传与现场集中宣传相结合。4月份,开展常规宣传;5月份,联合食药、工商等部门和医疗美容机构,集中开展1-2次广场宣传活动。

(四)传染病防治监督专题宣传(4月份)

1.主题:关注预防接种  为儿童健康保驾护航。

2.内容:《传染病防治法》、《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》等法律法规,预防接种相关知识,非法开展预防接种的危害等。

3.方式:利用世界免疫周(4月最后一周),开展集中宣传。4月25日(全国儿童预防接种宣传日),开展广场宣传和咨询活动;4月26日至30日,利用报纸、网络媒体、预防接种单位等,开展专题宣传。

(五)母婴保健监督专题宣传(6月份)

1.主题:规范产筛诊断行为  保障母婴安全。

2.内容:《母婴保健法》、《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》等母婴保健法律法规,如何选择合法的母婴保健机构,孕妇产前筛查与诊断注意事项等。

3.方式:常规宣传与集中培训相结合。通过报纸、网络、微信等方式,进行主题宣传。组织开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医疗机构相关人员,进行普法专题培训。

(六)游泳场所卫生监督专题宣传(7-8月份)

1.主题:强化游泳场所卫生监管  健康游泳有保障。

2.内容:游泳场所卫生相关法律法规知识,健康游泳知识,游泳安全风险防控等。

3.方式:现场集中宣传与常规宣传相结合。7月份,各市、县(市、区)在辖区游泳场所开展一次现场集中宣传;利用电视、报纸、网络媒体等开展专题宣传。

(七)校园卫生安全健康行动专题宣传(9-10月份)

1.主题:关注学校卫生,助力学生健康。

2.内容:学校卫生相关法律法规,饮用水卫生知识、传染病防治知识,常见疾病预防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知识等。

3.方式:现场集中宣传与常规宣传相结合。利用9月初开学季,以县(市、区)为单位,选择辖区内小学、中学、大学各1所开展集中宣传;利用报纸、网络媒体、学校自有网站等进行专题宣传。

(八)职业与放射卫生监督专题宣传(10-11月份)

1.主题:“职业健康损害早知道”、“电离辐射危害防范”。

2.内容: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监督相关法律法规,针对公众医用电离辐射防护知识普遍欠缺、防护意识普遍较低现状,开展相关科普宣传,主要是:产生电离辐射的医学检查常见项目(强调不包括影像科的核磁、B超),电离辐射敏感人群(胎儿、婴幼儿等未成年人、孕妇及育龄妇女等)危害防范知识、辐射敏感组织防护及专业防护用品使用方法等,提高人民群众医用电离辐射危害知晓率和防护意识。

3.方式:发布预警信息;全面深入医疗机构开展医学影像检查的科室和场所,对高危人群进行宣传。10月份,以市为单位组织一次现场集中宣传。

三、工作措施

(一)上下联动,形成合力。省、市、县三级监督机构协作联动,共同抓好工作落实。各市要高度重视,结合当地实际,制定实施方案,列出具体配档表,并指导所辖县(市、区)开展好宣传活动。实施方案(含配档表)于4月20日前上报省所。

(二)丰富形式,扩大影响。大力丰富宣传形式,提升宣传效果,扩大卫生计生监督社会影响力。现场集中宣传以摆放展板、设置咨询台、发放宣传手册等形式开展。开展卫生计生监督“五进”活动,即进乡村、进社区、进医院、进企业、进学校,以图板展示、张贴宣传海报、发放宣传手册、播放多媒体视频、开展法律咨询、举办热线访谈等形式巡回宣传。

(三)媒体参与,强化氛围。积极主动邀请社会媒体对主题宣传活动采访报道,形成浓厚宣传氛围,优化舆论环境。充分利用自有网站、微信微博、监督信息(动态、简报)等平台,及时报道宣传主题活动。有条件的地方也可以探索实施微电影、志愿者服务、新闻发布等宣传方式,开展全方位、多层次主题宣传活动。

(四)强化考核,确保实效。加强宣传工作督查和指导,推动宣传活动扎实开展、取得实效。各地要注重精选特色、经验、亮点类信息,及时上报相关上级单位宣传部门,上报信息要主题鲜明、层次分明、及时准确、文字精炼,符合法律法规及新闻宣传格式要求,每个主题活动每市至少上报2篇信息(各含图片5张)至省所。省所将适时组织对各地宣传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,各市也要加强所辖县(市、区)宣传情况督导。各市及县(市、区)宣传工作开展情况总结,请于6月底和12月底前及时上报上一级监督机构。对本年度主题活动组织开展情况、信息上报情况等,省及市级监督机构要进行半年和年度通报。

四、工作要求

(一)规范队伍建设。各级卫生计生监督机构要健全新闻宣传科室,进一步充实宣传人员力量,市级以上监督机构设有专职宣传人员。建立完善宣传人才培养、选拔、考核和激励机制,保持宣传队伍相对稳定,保障宣传工作的专业性和持续性。树立全系统全员参与宣传的理念,提升宣传效能。

(二)加强机制建设。健全完善新闻发布、信息宣传、媒体采访、舆情应对等规章制度,提升宣传工作制度化、规范化水平。建立完善宣传人员培训制度,省及各市要定期举办宣传人员专题培训班,提高宣传队伍整体工作水平。健全信息宣传通报制度,定期通报信息报送采用情况,探索实行表彰奖励。加强经费保障,推动宣传工作深入发展。

(三)提升宣传能力。市级监督机构要具备网站、微信(微博)、监督信息(动态、简报)专刊至少3种基本宣传平台,尚未开设微信(微博)、监督信息(动态、简报)专刊的,要在年内健全完善。宣传人员要加强学习交流,不断提高新闻采集、信息编报、摄影摄像和网络技术应用等业务水平,积极传播正能量,为全省卫生计生监督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。

 



来源:山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所